化妝品的不良反應
對每個成年女性來說,化妝品早已融入了日常生活。隨著近年來各種有關化妝品問題的陸續披露,化妝品所引起的皮膚不良反應也越來越受到了大家的關注。
化妝品發生不良反應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化妝品本身的原因,包括化妝品的使用或選擇不當、化妝品的質量、重金屬或雜質含量、微生物污染情況、化學原料的毒性刺激及藥物的毒副作用等;另一方面也和使用者的個體素質敏感性有很大的關係。而産生的不良反應主要表現在皮膚,輕者只有自覺症狀而無明顯的皮損,表現爲敏感性皮膚;重者則出現明顯的皮膚損害,表現爲各種化妝品皮膚病。
■敏感性皮膚
【定義】就是耐受性差的皮膚。
【發生狀況】使用者通常自覺不能耐受塗抹在皮膚上的任何皮膚護理産品和化妝品,可出現燒灼感、刺痛感、緊繃感、瘙癢或其他各種皮膚不適,通常在停用後可自行恢復。
【郭藥師說】耐受性差的膚質,特別需要無毒產品,同時肌膚同源的物質對肌膚有著最佳的耐受性,所以肌源無毒保養品的真正價值就是在這裡,另外選用化妝品成分時,要注意其致敏性係數。
■化妝品接觸性皮膚炎
【定義】在化妝品皮膚病中最常見,包括化妝品引起的刺激性皮炎和變應性接觸性皮炎。
【發生狀況】程度不等的紅斑、丘疹、水腫及水皰,破潰後可有糜爛、滲液及結痂,自覺局部瘙癢、灼熱或疼痛,嚴重者可表現爲皮炎、紅斑鱗屑、頭面部紅腫、眼周皮炎伴發結膜炎、手掌手指汗皰疹樣表現及接觸性蕁麻疹樣表現。
【郭藥師說】香精、色素與礦物油是化妝品接觸性皮膚炎的三大主兇,能避則避!!
■化妝品光感性皮膚炎
【定義】指由化妝品中某些成分和光線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變應性皮炎。
【發生狀況】皮損主要發生於曾使用化妝品後的光照部位,停用化妝品後仍有皮疹發生,再次接觸光敏物質後可發病,皮損形態多樣,可出現紅斑、丘疹及小水皰,自覺瘙癢,慢性者局部皮膚可出現浸潤、增厚、苔蘚樣變化。
【郭藥師說】部分精油與特定化妝品成份具有光敏性,容易導致化妝品光感皮膚炎。使用香水要小心!!
■化妝品皮膚色素異常
【定義】指接觸化妝品的局部或其鄰近部位發生的慢性皮膚色素沈著或色素脫失。
【發生狀況】通常有明確的化妝品接觸史,皮膚色素異常發生在接觸化妝品的部位,其中以色素沈著較爲常見。
【郭藥師說】平時注意皮膚護理,不讓肌膚久處於發炎狀態,就可以降低皮膚發炎導致的色素沉澱。不使用來路不明,或是品質低劣,不純的化妝品,也是自保之道。就成分來說,請遠離石化物質所提煉出來的化妝品成分,例如礦物油、合成香精。
■化妝品痤瘡
【定義】指接觸一定時間化妝品後,在局部發生的痤瘡樣皮膚症狀。可能因化妝品對毛囊口的機械堵塞引起,也可能造成毛囊炎症。
【發生狀況】一般表現爲黑頭粉刺、炎性丘疹及膿皰等。停用可疑化妝品後,痤瘡樣症狀可明顯改善或消退。
【郭藥師說】特定化妝品成份的致粉刺性很高,例如羊毛脂、礦物油,選用時應避開。!
化妝品引起的皮膚不良反應,有兩個特點:發病前有明確的化妝品接觸史,皮膚症狀的原發部位是使用該化妝品的部位。一旦出現不良反應,先停用可疑致病的化妝品,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對症處理,避免再次接觸已經明確的致病物質。 識別這些常見的化妝品不良反應,有助於正確判斷不良反應與使用的化妝品的相關性,及時處理,避免嚴重後果。